首页 /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