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章 粮油储存管理第二十七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粮油仓储单位应当依法及时进行处理,并立即向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