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粮油储存管理

第二十五条

储粮化学药剂应当存放在专用的药品库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对药剂和包装物领用及回收进行登记。 进行熏蒸作业的,应当制订熏蒸方案,并报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熏蒸作业中,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在作业场地周围设立警示牌和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熏蒸作业区。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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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