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四章 粮油储存管理

第二十条

在常规储存条件下,粮油正常储存年限一般为小麦5年,稻谷和玉米3年,食用油脂和豆类2年。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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