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章 粮油储存管理第十八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按照仓房(油罐)的设计容量和要求储存粮油,执行《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建立粮油仓储管理过程记录文件。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