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四章 粮油储存管理第十七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对仓房(油罐)编排号码,配备必要的仓储设备,建立健全设备使用、保养、维修、报废等制度。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