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章 粮油出入库管理第十四条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及时清除仓房、工作塔等仓储设施内的粉尘,按规定配置防粉尘设备,防止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禁止人员进入正在作业的烘干塔、立筒仓、浅圆仓等设施。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