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三章 粮油出入库管理

第十四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及时清除仓房、工作塔等仓储设施内的粉尘,按规定配置防粉尘设备,防止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禁止人员进入正在作业的烘干塔、立筒仓、浅圆仓等设施。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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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