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三章 粮油出入库管理

第十条

粮油仓储单位应当及时对入库粮油进行整理,使其达到储存安全的要求,并按照不同品种、性质、生产年份、等级、安全水分、食用和非食用等进行分类存放。粮油入库(仓)应当准确计量,并制作计量凭证。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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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