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专利电子申请的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关于专利电子申请的规定第三条第三条申请人有两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以提交电子申请的申请人为代表人。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