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八条

汽金公司的监管评级周期为一年,评价期间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评级工作原则上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

制定机关
金融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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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