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第七条

第二章 利率的制定与管理

第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履行下列利率管理职责: (一)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货币政策要求,制定利率政策和利率管理法规并组织实施; (二)领导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利率管理工作; (三)监督、检查金融机构执行国家利率政策、法规的情况; (四)协调、处理金融机构的利率纠纷和利率违现行为; (五)宣传、解释国家的利率政策及相关法规; (六)研究、制定、实施国家的利率改革规划; (七)监测、调控金融市场利率; (八)其他利率管理工作。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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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