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经营人民币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邮政储蓄部门,其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遵守本规定。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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