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经营人民币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邮政储蓄部门,其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遵守本规定。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