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章 矿产资源统计第十六条填报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应当如实、准确、全面、及时,并符合统计核查、检测和计算等方面的规定,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