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约谈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第八条

防火司负责提出约谈建议、编制约谈方案,报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领导同意后,提前3个以上工作日书面通知被约谈方,告知约谈事由、对象、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同时通知被约谈方上级主管部门。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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