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约谈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五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司(以下简称“防火司”)负责约谈的具体组织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约谈。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约谈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