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是设置与调整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实施人才培养、组织招生、授予学位、指导就业、开展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学生选择就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社会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的重要参考。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则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是设置与调整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实施人才培养、组织招生、授予学位、指导就业、开展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学生选择就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社会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