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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