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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