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五条第三章 专业设置程序第十五条专业设置和调整,每年集中通过专门信息平台进行管理。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