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二章 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

第十一条

设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需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培养方案应校企共同制订,需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突出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使毕业生能够从事科技成果、实验成果转化,生产加工中高端产品、提供中高端服务,能够解决较复杂问题和进行较复杂操作。

(二)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50%,实验实训项目(任务)开出率达到100%。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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