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行政复议的审理和决定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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