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六条

第六条

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为长江采砂的禁止采砂期,其中,长江寸滩水文站流量大于25000立方米每秒时,为长江干流三峡库区段采砂的禁止采砂期。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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