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2003年6月2日水利部发布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19号)同时废止。 附录 长江省际边界重点河段名录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鄂赣边界河段:左岸上起湖北省武穴市李顶武村(东经115°30′21.65′′,北纬29°50′54.35′′),下至湖北省武穴市龙坪镇(东经115°42′16.97′′,北纬29°52′4.29′′)。右岸上起江西省瑞昌市下巢湖闸(东经115°30′1.52′′,北纬29°50′10.22′′),下至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城子镇(东经115°41′36.02′′,北纬29°50′19.23′′); 赣皖边界河段:左岸上起安徽省望江县龙潭口(东经116°40′0.02′′,北纬30°5′19.48′′),下至安徽省望江县华阳河口以上3公里处(东经116°45′7.38′′,北纬30°4′45.74′′)。右岸上起江西省彭泽县马垱矶(东经116°39′23.70′′,北纬30°0′25.48′′),下至安徽省东至县香口(东经116°46′32.28′′,北纬30°4′16.99′′); 皖苏边界河段:左岸上起安徽省和县石跋河口上1公里处(东经118°27′28.15′′,北纬31°47′38.88′′),下至江苏省南京市江浦区林蒲圩(东经118°29′21.42′′,北纬31°50′49.09′′)。右岸上起安徽省马鞍山市猫子山(东经118°29′11.07′′,北纬31°45′58.68′′),下至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铜井渡口(东经118°31′53.83′′,北纬31°49′11.52′′)。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