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七十三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医疗器械生产的违法行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