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章 生产质量管理第三十五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并实施产品追溯制度,保证产品可追溯。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协助注册人、备案人实施产品追溯。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