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三章 生产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开展设计开发到生产的转换活动,并进行充分验证和确认,确保设计开发输出适用于生产。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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