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章 生产质量管理第三十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开展设计开发到生产的转换活动,并进行充分验证和确认,确保设计开发输出适用于生产。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