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章 生产质量管理第二十八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开展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考核并做好培训记录。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