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生产质量管理

第二十七条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配备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受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委派,履行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等责任。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