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第八条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规划,并报上一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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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