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增殖放流水域采取划定禁渔区、确定禁渔期等保护措施,加强增殖资源保护,确保增殖放流效果。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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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