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第一条第一条为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科学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