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八条

第二章 财政票据的种类、适用范围和内容

第八条

财政票据应当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项目、标准、数量、金额、交款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开票人、复核人等内容。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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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