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及罚则

第四十三条

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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