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听证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又未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听证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 案件调查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参加听证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听证主持人有权责令其到场参加听证;案件调查人员拒不到场参加听证的,不得对当事人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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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