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十七条第三章 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参加人第十七条当事人依法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时参加听证; (二)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三)遵守听证纪律。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