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

第七章 资产信息管理与报告

第四十七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是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编制和安排事业单位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资产信息报告,全面、动态地掌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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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