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章 资产处置第二十九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 线”管理。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