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资产配置及使用第二十二条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行为的风险控制。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