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十条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工作交由有关单位完成。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