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六条第六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符合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公开。制定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