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六条

第六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符合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公开。

制定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