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2004年12月28日公布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0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