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其他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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