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其他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