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安全培训的发证

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安全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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