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 / 第八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第八条第二章 企业产权转让 / 第一节 转让决策与批准第八条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标的企业审计和资产评估,并完成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程序。制定机关国务院国资委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