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第七十七条

第四章 企业资产转让

第七十七条

国家出资企业负责其各级子企业的资产转让管理。国家出资企业应当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子企业情况、资产类别及分布等因素,制定本企业资产转让的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转让管理的职责部门、管理权限、决策程序、工作流程,对其中应当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转让的各类资产的种类、金额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资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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