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 / 第六十二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第六十二条第三章 企业增资 / 第四节 投资方遴选第六十二条企业增资的遴选方式包括竞价、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等。增资企业可以单独、组合或者多轮次使用上述遴选方式。制定机关国务院国资委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