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企业产权转让 / 第一节 转让决策与批准

第六条

产权转让方案应当包括: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二)企业产权转让的必要性、可行性;

(三)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及相关安排;

(四)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等处理安排;

(五)定价依据、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等交易条件;

(六)其他相关内容。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资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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