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企业产权转让 / 第一节 转让决策与批准
第六条
产权转让方案应当包括: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二)企业产权转让的必要性、可行性;
(三)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及相关安排;
(四)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等处理安排;
(五)定价依据、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等交易条件;
(六)其他相关内容。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国资委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企业产权转让 / 第一节 转让决策与批准
产权转让方案应当包括: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二)企业产权转让的必要性、可行性;
(三)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及相关安排;
(四)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等处理安排;
(五)定价依据、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等交易条件;
(六)其他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