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第五十七条

第三章 企业增资 / 第三节 意向投资方确认

第五十七条

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对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与规范性审核,并在正式披露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将意向投资方的登记及确认情况书面告知增资企业。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资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第五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