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产权交易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则组织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活动,维护交易秩序,保障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活动有序进行。制定机关国务院国资委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