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第三十一条第二章 企业产权转让 / 第四节 受让方产生及合同签订第三十一条产权交易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以及交易结果等,对产权交易合同进行核校。制定机关国务院国资委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